宝玉:“情不情”的温暖灵魂
《红楼梦》又名《情僧录》,“情”字自始至终贯穿了红楼一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情之宿命。欧丽娟认为“情”是跨越时代的人之共性,亦是人生重要价值的体现。“情,是不言自明,与生俱来,完善人类心灵的伟大之所在。”
《红楼梦》向我们展示的是具体而微、千人千面的“情”,宝玉的“情”超越了阶级、性别甚至物种,这既是庄子“齐物”的境界,又是儒家“参天地,赞化育”的境界。欧丽娟解释道,“情不情”中第一个“情”是动词,以情相待,“不情”是名词,指不具有灵魂的存在物。
书中七十七回,宝玉说:“不但草木,凡天下之物,皆是有情有理的,也和人一样,得了知己,便极有灵验的。”贾宝玉的“万物有灵论”恰是古代人们面对世界的态度,而处于“文明”现代社会中的我们似乎在不断扩张,却也因此而受限,所谓“渺沧海之一粟”、“融于天地间”的体验便再难获得。
欧丽娟认为宝玉的前生神瑛侍者在对绛珠仙草施以恩露时,并没有儿女私情,而是出自于“惜万物之命”的本能。这和弗洛姆《爱的艺术》呼应:“爱不是一种感觉,而是一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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