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午后下起了雨,依然难挡读者来赴思南读书会113期,旅美作家裘小龙和陈保平、陈丹燕两位嘉宾,围绕“吃与文学——离不开的上海”主题展开了一场风趣对话。
本次读书会中,作为作家的陈丹燕担任主持,她围绕饮食、文学、创作等内容向裘小龙、陈保平提出了一系列问题。比如裘小龙是如何开始写侦探小说的?陈丹燕介绍,在她的印象中,裘小龙如果去演犯罪电影,一定是前三分钟就被杀掉的人。但是后来,他开始用英文创作侦探小说,并且屡次获奖,在美国颇具影响力,这一切都令她惊讶。从诗人到小说家,陈丹燕向裘小龙提问,“你是不是从写诗开始写侦探小说,不是为了写诗?”
裘小龙表示自己是八十年代末以后开始用英语写作,几年后他回到中国,一直想写一部关于中国社会变迁的小说。他以前写诗、翻译诗,没写过小说。所以写初稿时架构就有问题,而侦探小说的结构比较固定。一般从一具尸体开始,接下来要破案,最后总有一个结论。于是他将自己想写的小说,放到这样现成的框架中。写了一大半以后,他发现侦探小说也可以很方便地反映社会问题。一个警察,破案时肯定要思考,他也可以在城市里到处行走,敲门,问问题,有时还可以找到一些你自己都不知道的材料。裘小龙介绍,现在西方侦探小说有一个流派,叫社会学流派,主要讲述案件发生的社会背景而不是交待破案的过程。第一本小说完成后,美国出版商便和裘小龙签了三本书的合同。之后第二本、第三本,现在已经写到第十本了。所以,开始创作侦探小说,一切都是阴错阳差。
吃不到中国菜就用文字来满足
怎么想到把美食写进小说?裘小龙解释为无心插柳。因为在美国吃不到纯正的中国菜,就想写了,多少还有一点安慰,在文字当中体验满足一下。写着写着就发现,写跟吃有关的内容和题材,能让人联想,各种各样关于上海的回忆、联想全上来了。这是一举两得的事情,一方面写上海的书,回忆要上来,一方面确实也是心理上的补偿,吃不到就去写一点。因为用英语写,国外的很多读者还以为他是一个美食家。
裘小龙在小说《石库门骊歌》中,就有对美食的细节描写。一位任先生吃肴肉面,把肉片浸在汤里面,等上一两分钟直到热透的肉片变得几乎透明,然后让它在舌尖上溶化。裘小龙强调,这是真实经历,他亲眼目睹。之前曾听人说,到“老半斋”吃肴肉面,最划算的做法不是吃肴肉面,而是买半斤肴肉,自己在家里切片,然后放进冰箱,第二天切几片带去面馆。等面上来了,就把肉放上去。裘小龙曾经亲眼看到,一位老先生从棉袄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的塑料袋来,拿出薄薄的几片肴肉。裘小龙强调,要写上海城市、上海人的性格,这样的生活细节他难以割舍。
陈保平认为,裘小龙把吃的内容放进去小说创作,除了有助于小说情节的推进,也满足了阅读者关于美食的精神享受。中国的美食文化是非常悠久的,八十年代有一篇很有影响的小说叫《美食家》,作者是苏州作家陆文夫。这篇小说对中国的“吃”文化,可以说起到了一个承前启后的过程。陈保平至今还记得小说里的不少细节。 服务员会问吃客要吃硬面、软面,要重青(多加蒜叶)还是免青(不加蒜叶)等。小说主人公吃面有一个习惯,要吃头汤面。《美食家》这篇文章了承前启后,承接了过去中国美食的精美的传统,也开启了后来写作者对食物的文学叙述。
吃的时代变迁:从温饱到美食家
陈保平提到,今天是一个“吃货”的年代,“吃货”是一个自嘲的词汇。大家有吃的爱好,把吃当成一种享受,还没达到像裘小龙写的一片肉放在舌头上会化掉的那种品位美食家的境界。从吃也可以看出这个时代的变迁。陈保平认为,从饥饿到温饱,从吃货到美食家,“吃”是时代变迁的一个标志。饥饿的记忆对于他们这代人来说,尤为深刻。深刻不在于自我的体验,而是目睹过不少人的饥饿状态,这种饥饿并非吃不饱,而是他们对于食物的渴望。在食物匮乏的年代,关于“吃”的语言又多含贬义色彩,比如“好吃懒做”、“坐吃山空”,人们用精神的力量否定“吃”、贬低“吃”。但是,现在,谈论美食享受已经变为一种风雅、一种修养,一种生活方式。
今天中国人如此迷恋吃的感受,陈保平认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中国当前正处于巨大的人群流动。上海从各个地方来的人非常多,一想家乡、想乡味的时候最能满足的就是吃家乡的食物,所以上海有四川餐馆、东北菜、湖南菜,可以看到很多同乡人聚在一起,享受自己的乡味。人们要记忆住乡愁就有更多的希望品尝自己从小吃过的食品。
“吃”的词汇:“鲜”的翻译是什么?
当谈论到饮食与语言的关系时,裘小龙提出了一个问题,“‘鲜’的翻译是什么?”。他引用了维特根斯坦的一句话,“语言的限制就是思想的界限”。“鲜”在中国常常与味精、鸡汤相联系,但是美国经常没有这些食物,缺乏这种经历,“鲜”就不存在了。或者,中文里,“麻”的体验是成千上万的蚂蚁在舌头上爬,但是在英文中,裘小龙却没办法运用这种描写。陈保平谈到,“鲜”起源于中国古代一道名菜,河鲫鱼烧羊肉汤。“鱼”与“羊”煮在一起,汤汁的味道即是“鲜”。所以,从中国字的来源来说,人们对食物的品味确实有中华文化独特的魅力。
裘小龙谈到,曾在一本小说里面想描写麦当劳、星巴克,一夜之间在上海出现了。希望写得稍微精致一点,想到英语有一个动词,叫“mushroom”,像蘑菇一样出现了。但转眼又觉得不够好,因为这个单词用得太多了。于是,他就想干脆来个直译,把“雨后春笋”直接搬到英语里面去,Bamboo shoots after a spring rain。后来有好几个批评家,说裘小龙的语言很新鲜。可能英美人不吃笋,也不知道这个笋跟春雨之间的关联。对此,他总结道,“用双语写作确实有困难的地方,但是有时候你的另外一种语言背景,不一定就是负担,也可能是一种帮助。回到主题来讲,中国语言里面关于“吃”的词汇很丰富,这也是中文特有的智慧。”
关于翻译问题和双语写作,裘小龙还与翻译家马振骋先生进行了交流。马先生谈到,菜肴有很多其实是没法翻的,因为有很多比如腌笃鲜、咕咾肉、它似蜜等菜肴要怎么翻?请法国朋友吃饭,到了饭馆就跟他们讲这是牛肉,猪肉,鸡肉。他笑着提议,“很鲜”就可以直接译为“very xian”,用多了这个概念就有了。比如romantic,还有pizza,一样的道理。比如说pizza,你不会说这是带有火腿的奶酪面粉大饼。人们起初会对这样的写法感到陌生,但慢慢就会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