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提到,古今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境界。我虽不敢把自己对写作的痴迷称为大事业,然回首海外二十年的创作经历,和这三境倒有不谋而合之处,故而感慨。
我一九九四年出国的第一站是加拿大伦敦市,记得刚去不久,就在市中心一家图书馆找到了一本旅加华裔作家的散文集。他在某篇散文中引用了两句古诗:“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当时觉得它很适合自己想家的心情,没想到这样一漂就是二十年:从加拿大多雪的安大略省,到美国干燥闷热的音乐城纳希维尔,再到多雪的纽约东部,我走过许多城市,遇见很多人和事,也扔掉过许多身外之物,箱子的份量还是一天比一天沉重,因为那里面装着我的小说稿。
创作中篇小说《黄房子之恋》时,还在美国的纳希维尔市读书。当时迫于生存压力,先学金融,每天上完课,做好作业,就去图书馆写小说。一天,正躲在角落写得带劲,耳边忽然传来一阵窃窃私语声,开始压得很低,听不清;后来,一个声音明显激动,才分辨出是国语,便好奇地竖起耳朵“偷听”。从声音上判断,都是年轻的女留学生,其中一位大概刚失恋,语气愤慨中夹着痛苦。她说着说着哭了起来,边哭边无助地问:“像我这样的老姑娘还有谁会要娶?”这句话清晰地传进耳膜,使我的心莫名一颤。自此,眼前便总晃动着一张泪脸,于是,《黄房子之恋》还没写完,就有了《白色谎言》里惨遭男友抛弃的艾雅。这些反映留学生婚恋状态的小说,当时大都在《美中时报》的文学欣赏栏目连载,也是我出国早期的中短篇创作。
《落日天涯》是我在国内出版的第一部长篇,但并不是我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处女作。我的长篇处女作其实是后来《我们不善于告别》中的第二部,也即往事部份,原名《女孩》。《女孩》初稿写于2000年,十六万字。千禧年可以说是我个人生活和学业发生关键转折的一年。那年,我初为人母,并决定放弃商科转攻文学。大儿子在3月份早产45天出生,我9月份入学。每天我背着沉重的书包来回奔波在学校和公寓之间。书包里除大部头名著之外还有奶瓶、纸巾等杂物。儿子因为早产,身体比一般孩子弱,且情绪不稳定。这份早产之痛和恐慌就此深入记忆,刻骨铭心,也似乎成了我日后写作中摆脱不了的某种局限。
英文系阅读量和写作量是令人望而生畏的。为了省学费,我一学期上五门课,每门课都有7-8部长篇等着阅读。在不断的学习中,中西文化的碰撞让我获得了一种新的文学视角。我开始尝试《女孩》的创作,先用英文,写着写着,感觉到了无法自由倾诉的束缚,便改用中文。这一写断断续续就是近一年。当时依旧用笔和纸最原始的写作方法,再加经验和技巧的双重不足,写到一定程度实在有不堪负重之感。小说最终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尾。因为是写在练习薄上的处女作,感觉自卑,没敢把它寄走。这样一犹豫,便迎来了2001年。
2001年9月11号,纽约世贸大厦遭恐怖分子袭击的当天,阳光灿烂,晴空万里。傍晚接到朋友电话,她的一位原来曾是搞体育的妹妹就住在世贸大厦后面的公寓里。因联系不上妹妹,朋友急得六神无主。只听她在电话中反复强调:妹妹的两条腿很长跑步很快,应该没问题。
朋友的妹妹果然没有受到伤害。我不知她成功逃脱厄运是否得益于两条精力充沛的长腿。自此眼前便总是闪过这样一幅画面:房屋一座座倒塌,浓烟在身后追逐。女人的衣裙已被烟熏黑,被火烧焦。她的两条长腿在人流中不知疲倦地奔跑、奔跑。《女孩》中第二号女主人公去去的形象就此有了新的突破。去去在飘,在逃避命运的追逐。她真能斗得过命吗?曾以远嫁美国来反抗,结果落进另一个生活泥淖。从婚姻的失败,到灾难的袭击,去去生活在对立面的包围中,时刻处于准备行动的状态。她,能否成功地化解所有灾难?
如果说去去的命运突出强调了她求生的努力,另一位女诗人云尘则始终处于被动的等待状态。她把爱情看作一种令人伤心的喜悦。远嫁美国后,爱情更成了生命中惟一的等待。在这座没有爱情的豪华别墅里,她感到窒息和消沉;而在与世隔绝中玩弄诗歌又使她有一种优越感。她相信这就是一个诗人的命运:“她的气息可以使整个天际云蒸霞蔚,自身却得不到一块面包糊口,得不到一件美丽的衣裳。”
《女孩》中三位女主人翁的性格和命运,至此已完全脱离初稿窠臼,在朝着另一个我不曾预料的方向发展。茹小鸥的抑郁、去去的逃离以及云尘的宿命,突然像梦魇般追逐着我,使我产生了难以驾驭的恐惧之感。
我又一次搁下了手中的笔,迎接小儿子的诞辰,那是2002年的6月。小儿子的出生打乱了我的学业和创作计划,家里老人来美探亲的签证一再被拒,我便休学一年,在家带两个年幼的孩子。公寓附近住了几个同样在家带孩子的陪读夫人,我从她们身上汲取了创作《落日天涯》的灵感。在《落日天涯》后记中,我这样写道:这里展示的是普通人的精神世界,他们的灵与肉,理智与激情的碰撞;他们在异国土地上的悲欢离合,追求与失落,还有那一种无根的迷茫和孤寂,我不知道手中这支笔是否已经描述出那些感觉,但是,只要书中人物的命运打动了你,使你微笑,流泪,唤起了你的怜悯心和痛苦感,我们的心灵便交织在一起了,我也就达到了写作此书的目的。
小说中的女主人公李雪才毕业于国内名牌大学,出国后改专业,工作两年又遭解雇。自此她妥协了,承认了自身的失败和离群。“这里不是她的故乡,他们的欢乐跟她有什么联系?”类似这样的叹息压抑和无奈,从开篇到最后,几乎从未间断。哈代早在他后期小说中就指出:性格和环境的冲突,同时也是意识和无意识之间的冲突,李雪才如果不是像一棵被迁移了的植物那样远居他乡,会如此郁郁寡欢,把生命的全部希望寄托在一个儿子身上吗?创作这部小说时,因深受欧美十九、二十世纪小说的影响,试图通过一些象征、隐喻、梦幻等文学手段,把笔致直入人物的精神层面,从而引发一些有关新移民的归宿和命运等问题的思考。
《落日天涯》完成后,这类问题的思考仍在进行,我决定重写《女孩》,并希望通过这本书,写出新移民身在海外不得不面对的最有共性的一些经验:比如留学奋斗时的酸甜苦辣,职场上的种族歧视,海外婚姻经营的不易,异族通婚的冲突等等,等等。从当初笨拙的《女孩》到后来的《我们不善于告别》,时间跨度也从2000年跳跃到2007年,七年的酝酿,终于找回了写这本书的感觉和信心,也让我体验到了厚积薄发的创作享受。
如果说前面几部小说都有点“命题”倾向的话,2014年出版的长篇《天才歧路》是我二十年来体验到的最自由、最天马行空的一次创作之旅。我当时其实就想抛开所有《落日天涯》和《我们不善于告别》中思考的问题,写一本真正关于文学关于诗歌和诗人的小说。
小说中的许游生于六十年代中期,那个特定的年代给了他特定的命运,使他对孤零和绝望拥有切肤之痛的同时,也使他长时间地陷入了对时间和记忆的反思。尼采说:艺术的繁荣不是来自人内心的和谐,而是来自内心的痛苦和冲突。许游三岁失去同胞兄弟,接着是父母的意外身亡,奶奶许氏成了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许氏博学多识,从小培养了他对文学浓厚的兴趣。自此许游的生命除等待外,又增添另一层有关缪斯之吻的遐想和憧憬。
许游与生俱来对诗歌的感悟可以称之为天赋,也可以说是命运使然。然,有天才的诗人似乎注定时乖命蹇,注定得忍受同时代人的冷漠。从东方到西方,许游一次次在现实生活中碰壁,体验着东西方现代文明给他造成的孤独感、隔阂感、以及失落感。
小说原名《追寻缪斯之吻》,在写作过程,我希望自己在文学这条朝圣路上,也能像文中的钟渝,成为荷马笔下那些满身战伤、却永不屈服的英雄。
因为缪斯的嘴唇芳香四溢,那上面的光芒只为极少数的追求者闪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