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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启动作品转载代理业务 对任意转载说不

2017年08月02日10:23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徐颖 点击:

“我们的编辑从组稿、改稿到发稿,付出了大量的劳动,好不容易发表出来的稿子,一些销量比《收获》还大的文学选刊,招呼都不打就马上选载了,这种现象合理吗?”在原创IP越来越成为争夺焦点的市场上,一向都是华语文学原创作品最好平台的《收获》杂志却遭遇困境。昨日,《收获》 杂志主编程永新公布《投稿须知》和《转载须知》,他表示,《收获》 将启动作品转载代理业务,此举不是为了杜绝转载,而是维护文学原创作者权益,促进文学期刊市场良性、健康、有序发展。

有些杂志转载分文不给

程永新称,《收获》杂志的编辑从组稿到发稿,背后付出了很多心血,不仅仅是无穷无尽地修改,甚至编辑还参与了作品的创作,对作家提出各种修改意见。但这个辛苦的劳动成果,却被文摘类选刊转载不费吹灰之力就拿走了。

他以今年发表在《收获》杂志上的80后青年作家张悦然的中篇《大乔小乔》为例,当时光是小说篇名,就想了近10个,然后编辑和作者一起从中反复甄选。《收获》 给张悦然的稿酬,是按照千字千元的标准支付,三万多字的小说,稿酬不菲。但是,该小说在《收获》杂志发表后,马上就有近十家文学选刊选了,收到的转载费最高一千元,其余均在五百元。张悦然的长篇小说《茧》,转载费也是一千元,有的大牌杂志甚至分文不给,并认为选择转载了已经很好,是对小说的进一步传播,给作者的稿酬也很少。

程永新表示:“文学选刊是中国独有的现象,原来的著作权法规定,过了一年保护期之后,文学选刊才能选载,后来这一条被删掉了。现在的情况是,我们是双月刊,刚刊发一篇作品,有些月刊马上就选载,大大损害了我们的利益。而且对编辑部挖掘优秀原创的积极性也是一种挫伤。”

转载费实行“明码标价”

为保护原创,《收获》文学杂志在最新《投稿须知》和《转载须知》中规定,凡《收获》杂志发表的作品,在《收获》发表该作品三个月之内,《收获》杂志社有权禁止他方未经《收获》 文学杂志社事先书面许可转载该作品。在《收获》发表作品三个月之内,如有他方未经《收获》 杂志社事先书面同意转载该作品,《收获》杂志社有权要求作者予以配合以采取一切合法手段制止该行为。

同时,《收获》杂志社对转载费也进行了“明码标价”。规定表明,转载《收获》杂志发表的作品,转载方应通过《收获》文学杂志社向作者支付报酬。作者报酬,中短篇小说按照人民币每千字200元计算;长篇小说10万字左右的,每部报酬不低于1万元;15万至20万字的,每部报酬不低于2万元。此外,但凡转载《收获》杂志发表的作品,转载方应向《收获》文学杂志社支付编辑费。

程永新表示,此举是为了维护文学原创作者权益,提升优秀文学作品的影响力、传播力以及IP价值,更好地促进文学期刊市场良性、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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