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上海文学创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1996年正式建立。中心为事业单位。中心的主要工作:一是抓重点创作,切实抓好长篇小说、影视文学和儿童文学创作;二是积极探索变革时代文学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作家提供创作、信息、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中心下设影视剧本创作部、创作联络部、信息部和服务部四个办事机构。影视剧本创作部负责影视剧本的组织策划、创作、改编等工作;创作联络部负责落实重点创作的规划、组织联络、研讨交流等工作;信息部负责网站管理,并为作家提供信息、计算机和网络方面的服务;服务部负责服务和经营管理。
联系人:上海文学创作中心副总干事朱益明
联系电话:021-54036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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